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促进第二十条有效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可以采取入股、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运用知识产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