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促进第十七条有效教育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知识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发明创造以及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院,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合作,培养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需人才。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