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八条有效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形象,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