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审计审价等行业管理制度,督促相关机构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工作质量。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审计审价等受托机构的遴选、评价、考核的规则和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受托机构的考核结果。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实行在线诉讼模式,提升立案、审理、执行效率,降低市场主体执行合同的时间和成本。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