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凤凰山公园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管理机构反映,有权对管理机构不履行保护职责的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