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
第四十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