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