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包单位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依法办理工程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三)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发包和监理发包。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