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七条有效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的组织单位或者举办单位,应当将活动方案、参加人数、车辆数量等事项提前告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