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八条有效卫辉古城、陈桥镇、小店河村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措施,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