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数字经济新业态用工服务的指导,制定和完善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劳动保障政策,维护数字经济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平台就业特点,为从业人员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防范和化解其职业伤害风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