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 数字经济促进措施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鼓励参加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内国际会展、论坛、赛事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开放数字化应用场景,宣传数字经济文化,推广先进经验、成功模式。鼓励学校开展研学游、工业游,组织学生学习、体验数字经济新业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