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数字化治理和服务第四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遵循集约便捷高效的原则,统筹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数据服务、应用系统等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运行,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行政管理协同化水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