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数字化治理和服务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应用数字技术,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