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