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城市绿化的土地,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