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