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文化资源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