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有效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以排放;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的,应当依法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企业实行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管道明管化的,按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指引操作。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