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扩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科布局和科研选题自主权,支持其自主布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支持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融合发展,提高企业研发能力。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