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十三条有效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到登记该非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