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九条有效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国家公园规划相衔接。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的旅游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