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十五条有效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综合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综合执法活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