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不服从管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