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与结构安全性鉴定第六十六条有效建设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实施。鉴定结论应当客观真实,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