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