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