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一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和检验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验收,并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对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测试,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