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用水、用电、用气以及安装固定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