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执行本省规定。本省司法鉴定业务的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