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建立目标考核管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目标落实。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