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信息基础设施与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第十二条有效各级政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和标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市大数据发展部门依法统筹确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