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