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西溪河乡村岸线的利用,应当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结合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等,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