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执法保障第五十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其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取证措施:(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勘查(验),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二)查阅、调阅、复制、拍摄有关证据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取证措施。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