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废物处置第二十六条有效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与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签订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及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并建立委托处理记录。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