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第三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用工类型、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联系方式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