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等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的,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财政补贴。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