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与发展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和发展为家政、医疗护理、养老、托育等提供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等各类培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