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地方戏剧保护工作纳入本级文化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将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