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第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增强公众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组织体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