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林草业发展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鼓励、支持教学及科研机构、良种基地、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良种选育、试验示范、推广。对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