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对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奖励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