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费的公园之外,其他公园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

公园的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应当在公园入口处公示。

公园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人、婴幼儿、残疾人、中小学生、现役军人等实行优惠。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