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第六章 村容村貌治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农作物秸秆应当妥善处理,有效利用。禁止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将秸秆倾倒或者弃留在水库、河道、沟渠中。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