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第四章 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畜禽养殖户应当对畜禽粪污进行收集,通过粪污堆肥还田等方式,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