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十章 监督检查第八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