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落实和完善融资信贷、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