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组织建设第六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交易、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