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举报处理制度,设立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举报电话,对举报事项的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举报人。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